相关制度
分级护理制度
	特级护理标准
1、病情危重,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病人;
2、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病人;
3、严重外伤的病人。
	
特级护理要求:
1、设立护理组,严密监测病情变化;
2、立特护记录,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;
3、由护士完成病人的生活护理;
4、备齐抢救药品、器材并处于应急状态。
	
Ⅰ级护理标准:
1、病情重、生活不能自理者;
2、自己能活动,但病情随时有变化者;
3、病情允许活动,但因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
	
Ⅰ级护理要求:
☆随时观察病情变化,根据病情,监测相关指标。
☆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,认真填写互利记录。
☆做好基础护理、生活护理,满足病人需要。
	
Ⅱ级护理标准:
1、病情恢复期,允许活动,有部分生活自理能力者;
2、因年老体弱需搀扶下地活动,需协助完成各项生活护理者。
	
Ⅱ级护理要求:
☆定时观察病情,观察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映。
☆认真完成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。
☆根据需要协助病人完成各项生活护理。
	
Ⅲ级护理标准:
1、病情稳定的恢复期病人。
2、生活能完全自理者。
	
Ⅲ级护理要求:
☆注意观察病情变化。
☆指导病人遵守医院和病房各项规章制度。
	
临床护理要求(各级护理均需达到下列要求):
1、病人卫生要求:做到“六洁”,即脸、头发、手足、皮肤、会阴、
床单位清洁。
2、保持病人卧位正确、安全、舒适。
3、保持各种管路通畅、位置正确、固定牢固。
4、昏迷病人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口腔护理。
5、留置尿管病人每日至少进行一次会阴护理。
6、卧床病人定时翻身。
7、遵守医嘱准确完成病人的各项治疗。
8、根据病人需要,认真做好健康宣教。
9、预防并发症的发生:
1)对压疮高危病人进行压疮高危评估,有预防措施并记录。
2)有预防烫伤、坠床、跌倒等的安全护理措施。
 
        
    
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
 


 
     
 





 
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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